各設區市和省直管試點縣(市)住房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局:
為貫徹落實省政府《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》(贛府廳發〔2017〕93號)有關“簡化、規范資質資格管理和推進勞務用工制度改革”的要求,深化簡政放權,提高服務效能,全面推行“放管服”改革,現就改進建筑勞務企業資質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自發文之日起,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活動中,持有營業執照的勞務作業企業即可承接施工總承包、專業承包企業的勞務分包作業,不再要求其具有施工勞務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??偅òl)包人對施工現場安全負總責,并負責指導監督勞務分包企業抓好安全作業。
二、為便于省內建筑勞務企業出省承攬業務,需申請施工勞務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,繼續按現行有關管理規定、標準和程序辦理許可事項。
三、自發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,具有勞務分包企業資質(即按原《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》(建建〔2001〕82號)核發的舊版勞務資質)的勞務企業,可登錄“江西住建云平臺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系統”申請直接換發建筑業企業資質電子證書。
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0年5月15日